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我局于 2012年08月08日 至 2012年08月29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 :
地块编号 |
P(2012)13 |
地块位置 |
安陆市南城办事处四里村(原交警二中队) |
土地用途 |
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
土地面积(公顷) |
0.12505 |
出让年限 |
70年 |
成交价(万元) |
245 |
受让单位 |
叶维敏(湖北鑫居置业有限公司) |
备注: |
1、该宗地为住宅、商业用地,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,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。 2、建筑面积:不大于2468.01平方米,(其中居住建筑面积818.43平方米,商业建筑面积1649.58平方米。) |
二、公示期:2012年07月30日 至 2012年09月08日
三、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,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
四、 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安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
单位地址:安陆市国土资源局(碧涢路东路56号)
邮政编码:432600
联系电话:13871136031 15971278886
联 系 人:王女士 付女士
电子邮件:
|